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83.“西布伦”表良善与真理的共居。这从“西布伦”的代表清楚可知,“西布伦”是指天上的婚姻(参看3960, 3961节),因而是指良善与真理结合,因为该结合就是天上的婚姻。之所以说“良善与真理的共居”,是因为在原文,“西布伦”表示共居。此处“西布伦”是指教会中那些利用记忆知识得出关于属灵真理的结论,以此来强化他们对这些真理的理解之人。不过,要知道,“西布伦”不是指那些不相信任何事物,除非记忆知识和感官事物证明它,并且在此之前持否定态度的人。这种人从来就不信,因为在他们的一切思维中普遍掌权的是否定态度;在这种情况下,否认的记忆知识,而非认同、确证的记忆知识就会流入进来,并被这些人收集在一起。他们将用来确证的记忆知识抛到一边,或以支持否定的记忆知识的方式来解释它们,否定态度由此被强化。
“西布伦”在此是指那些相信取自圣言的教义,并因此在其一切思维中持某种肯定态度的人。然而,他们的信仰并非存在于真理,而是存在于记忆知识中,因为他们将这些知识用于教义事物,以此强化他们的肯定态度。因此,“西布伦”所表示的人不会将自己从记忆知识当中提升上来;相反,当他们听见或思考信之真理时,就会立刻转而信靠记忆知识。在世上,许多人都是这样;主甚至规定,记忆知识和感官事物要为此目的或功用而服务于他们。
3632.神性秩序和由此产生的天堂秩序并不延伸到人和关乎人体的事物之外,而是终止于人和这些事物,即他的姿势、动作、表情、言语、外在感觉,以及伴随它们的快乐中。这些是秩序的末端,也是流注的末端,那时它们就终止了,或说这些身体事物是秩序和流注所延伸的最远边界。但流入的内层事物却不是它们在外在事物中所显现的样子,而是具有完全不同的面孔、表情、感觉和快乐。对应和代表则教导了内层事物的性质,如前所述。从意愿流出的行为和从思维流出的话语清楚表明,它们是不同的。身体动作不是它们在意愿中的样子,话语也不是它们在思维中的样子。由此也明显可知,属世行为是从属灵行为流出的,因为意愿的事物和思维的事物都是属灵的;属灵事物以一种对应的方式在这些属世行为中呈现出自己的一个样式,即便它们本身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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